桂阳检察:公开听证,维护公平正义
2023-04-28 19:06:56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翔 | 作者:黄冰 王祝艳 | 点击量:15023
湖南法治报讯(黄冰 王祝艳)4月27日上午,桂阳县人民检察院与嘉禾县自然资源局召开行政协议行政裁判执行活动监督案公开听证会。

本次听证会由桂阳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新勇主持,并邀请人大代表陈红、政协委员彭朝阳、人民监督员刘谭武担任听证员。
嘉禾县自然资源局因园区项目建设,征用珠泉镇石坵村集体土地,与嘉禾县珠泉镇石坵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征用(收)土地协议书》。嘉禾县珠泉镇石坵村第六村民小组认为嘉禾县自然资源局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非法征收、使用其所有权证中的茶山及其土地,故诉至桂阳县人民法院请求按现行征地补偿标准给付征地补偿。判决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阶段,双方达成和解,均称补偿费已支付完毕,执行终结。事后,嘉禾县珠泉镇石坵村第六村民小组原组长胡某某提交了申请监督材料,认为法院滥用审判执行权,请求恢复判决执行。县检察院受理案件后,立即启动调查核实程序,通过全面审查原审卷宗,深入一线走访取证,查明事实。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黄冰向与会人员就案件基本情况、审查认定的事实和需要听证的问题进行了充分阐述。受邀听证员全面听取各方当事人意见后,根据对案件的了解,结合自身对案件的认识发表了意见,均认为终结执行裁定是多方在《执行和解协议书》签字,且补偿款已履行完毕后,通过法定程序作出,合法有效,不存在滥用审判执行权的行为。
通过本次公开听证会,让案件办理过程公开透明,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同时检察机关也能更客观准确地认定事实,依法公正地对案件作出处理,更好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一审:李翔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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